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就本项目答疑如下:
1、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5年承担过(2)合同中含有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或金额不少于13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施工内容的总承包业绩。请问提供的中标工程量清单里面包含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或金额不少于130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是否给予认可?
答:关于业绩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有说明“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业绩规模、合同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应另附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发包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中标工程量清单无第三方佐证,不予认可。
2、本项目业绩:含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或金额不少于13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或景观工程施工内容,请问市政道路绿化或者森林抚育等绿化业绩是否认可?
答:市政道路绿化业绩认可,森林抚育业绩与本项目差别较大,不予认可。
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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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