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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盐业总公司被认定2013年度安徽省商务领域诚信示范企业单位的称号

  • 2014-04-3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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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和改善商务诚信环境,安徽商业联合会、省进出口商会、省外商投资协会、省国际经济合作商会联合开展了2013年度全省商务领域“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在此评选活动中,安徽省盐业总公司被认定并授予“2013年度安徽省商务领域诚信示范企业”称号。

 

  本次评选是落实《安徽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办法的通知》(皖打假字〔2013〕3号)精神,按照《安徽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办法》要求,通过企业自评申请、各协会初审推荐、专家评定、网站媒体公示,最终评选出38家企业入选安徽商务领域诚信示范企业,这也是安徽省盐业总公司首次参选安徽省商务领域诚信示范企业。

 

  近年来,安徽省盐业总公司依据有关法规和制度在诚信企业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今后将继续秉持诚信的企业理念,积极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